2022年1月14日下午,在临高县临城镇美台墟抱瑞村路段发生一起死亡交通事故。驾驶员李某驾驶一辆改装侧三轮摩托车由临城镇抱甲村方向往抱瑞村方向行驶至临高县临城镇抱瑞村乡村道路时,与王某驾驶的正三轮电动摩托车发生碰撞交通事故,事故造成李某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临高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了解到事故双方家庭困难,肇事车辆未投保交强险,丧葬费一时无法筹齐,为了能让李某家属顺利办理丧葬事宜,办案民警告知李某家属可以向海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办申请垫付丧葬费。李某家属随后向海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临高救助网点提交垫付申请,海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临高救助网点当场受理申请并于3日内审批完毕,成功给李某家属垫付了丧葬费44000元。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垫付,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李某家属因丧葬费用造成的困难,使李某家属得到了及时安慰。临高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通过海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成功化解了因交通事故可能引发的社会矛盾,同时,真正帮助了事故受害群众,真正达到了解民忧、惠民生,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的目的。
